——财务公司向成员单位发放的,用于成员单位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贷款用途以交易合同为基础,指定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资金需求。
——价格标准与期限
利率:具体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浮动幅度政策,根据贷款性质、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要素的不同来确定。
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适用客户
1.借款人必须为集团成员单位。
2.借款人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借款人经营合法、合规,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4.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业务申请所需的资料
1.借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基本介绍、借款的目的和用途(如有必要,应提供交易合同等证明材料)、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来源等;
2.借款人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征码信息、公司章程、公司简介、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年度预算、征信查询授权等;
3.借款人的公司章程和同意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4.借款人审计的近三个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经营分析报告。
5.贷款偿还方式及计划,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期内现金流量预测资料;
6.采用抵押或质押担保,须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权利)的所有权凭证和价值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
7.财务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财务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投资建设。
——价格标准与期限
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执行和调整,原则上三年期及以上贷款采用浮动利率。
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项目建设需要、还款能力和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平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适用客户
1.借款人必须为集团成员单位;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4.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5.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6.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7.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8.关于资本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9.国家相关部门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核准文件;
10.财务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公司(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本息的贷款。
——资金来源:委托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委托人不得将信贷资金作为委托资金来源,财务公司将对委托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记录等进行必要的审核。
企业集团发行债券筹集并用于集团内部的资金,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资金用途:委托贷款应有明确的用途。委托贷款的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价格标准与期限
利率:具体贷款利率由委托人确定。
费用:根据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品种,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和议价能力收取相应费用。
期限:具体贷款期限由委托人确定。
——适用客户
1.借款人必须为集团成员单位。
2.借款人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借款人经营合法、合规,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4.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业务申请所需的资料
1.委托人提供贷款委托书,内容至少应包括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
2.委托人、借款人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征码信息、公司章程等;
3.依照委托人、借款申请人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的规定,由有权机构出具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或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4.借款人审计的近三个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经营分析报告。
5.与具体贷款用途相关的证明资料
6.采用抵押或质押担保,须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权利)的所有权凭证和价值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
7.财务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