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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业务

公司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

公司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同业拆借应当遵循《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及有关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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