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是以确诊重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就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疾险自1983年由南非心脏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Marius Barnard)发起,南非CRUSADER保险公司首推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保险市场引入重疾险,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变革,如今的重疾险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已经成为健康险领域的主力和焦点产品。
产品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额度,其中购买一份重疾险,为自己和家庭提供一份风险保障,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刚需”。但同时重疾险也是最复杂的一类产品,重疾险的挑选一直以来都是大家所关注的热门话题。重疾险产品五花八门,真正的好产品需要仔细比对,作为投保小白,初次选择重疾险产品,至少应关注三个主要方面:产品责任是一款产品好不好的核心。
其一,疾病种类并非越多越好。目前在售的所有的重疾险都必须包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行业协会统一定义的25种必保的重大疾病,并且这25种重大疾病的释义是一模一样的。据统计,这25种占到了重疾险理赔概率的95%,而“Top5”即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良性脑肿瘤占到了重疾险理赔的90%以上。所以,虽然在不增加保费的前提包含的重大疾病种类越多越好,但也要小心保险公司为了销售或提高保费而将产品包含疾病种类多作为噱头。
其二,包含轻症、中症赔偿责任的产品较好,但也需要注意轻症、中症的种类。轻症或中症是指疾病严重程度未达到重大疾病标准的一种疾病阶段或者状态,包含轻症、中症赔偿责任的产品肯定保障更加全面,但也需要细心比对是否为高发重疾所对应的疾病种类,比如我们上面提到的重疾“Top5”。
其三,等待期越短越好。等待期是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理赔与否的一个重要门槛。等待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防止消费者带病投保。市面上重疾险的等待期各有不同,最短多为90天,最长的甚至达到了一年。消费者选择的时候等待期越短对自己越有利。
其四,多次赔付且不分组为宜。重疾险产品分为只赔付一次和多次两种,多次赔付肯定比一次赔付的保障要充分。多次赔付的产品中以不分组为宜,如果分组(即每组的责任只能触发一次或规定次数)则有癌症单独分组的为佳,避免影响到其他重症的理赔保障。
其五,带豁免条款尤其是双豁免的更佳。豁免是指被保险人发生条款约定的轻症、中症、重疾等情况则豁免剩余保费,保障责任继续。双豁免是指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被保险人豁免的同时,对投保人也豁免剩余保费。
其六,免责条款越少越好。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比如说帕金森病症70岁之后不理赔等,免责条款越少当然越好。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挑选重疾险产品时,在产品责任方面需要关注的几项重点内容,下次我们再来聊一聊保险期限、保险额度该如何选择。